
5月19日,财政部、应急管理部紧急预拨1.2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,支持湖北、湖南、广西、重庆、贵州5省(区、市)开展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和受灾群众救助工作,统筹做好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、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、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、倒损民房修复等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 财政部要求上述5省(区、市)财政厅(局)抓紧将资金拨付灾区,切实发挥好预拨资金使用效益;切实加强救灾资金监管,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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